各有关单位、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附件1)。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了1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包括: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如附件2-13,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针对有研究基础的指南方向,积极联系国内优势科研单位组成高水平团队开展申报。特别提醒注意: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中,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2.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1),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校内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14),申报人请于5月27日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zxb@cumt.edu.cn。其中,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日8:00至7月7日16:00。请于6月10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初稿提交单位管理员,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郝树青、吴健波
联系电话:83590162,83590179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