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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64号

2020-04-02 发布人:赖伟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环境技术进步奖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设立,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现启动2020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一)环境技术进步奖采取第三方提名制征集,不接受单位或个人的自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

1)全国性行业协会;

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分支机构、副会长单位;

3)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4)环保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51名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与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

63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

7)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厅局级及以上)。

(二)专家提名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环境技术进步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技术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的技术领域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三)单位提名时,请严格筛选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提名单位向我会报送提名材料。

二、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

(一)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技术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技术指标可量化、可评判;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一年以上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一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

(二)提名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

(三)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提名书是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年度环境技术奖提名书(2020年度)》(附件1)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专家提名

注册提名账号并生成项目申报账号:提名者登陆网址:http://36.112.71.172:81,点击“项目申报”-“立即注册”按钮,注册提名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提名者登录系统生成项目申报账号。

在线填写提名书:填报人员使用提名者提供的项目申报账号,在线填写提名书主件内容,并上传附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并导出正式版提名书。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提名系统操作方法见《提名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报送材料要求:1份纸质的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由提名责任专家交送或寄送我会。

(二)单位提名

除上述(一)中要求材料外,提名单位应报送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交送或寄送我会。

四、提名时间要求

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QQ群号(推荐):536934849

联系人及电话:王睿 李楠 刘媛

010-51555012-801/808/809

邮 箱:jsj@caepi.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

收 件 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技术部(请注明“提名材料”)

邮政编码:100037


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赖伟,83590167laiwei@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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