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9]178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深入检查,落实整改,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 检查重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2.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的建立、学院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情况。
4. 已经查摆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三. 具体安排
1. 6月5日-11日,各有关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2. 6月11日-14日,学校对各二级单位进行检查。
3. 6月中下旬,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学校统筹解决相关难题,共同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抓实。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保卫处
2019年6月5日
附件: G19322: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