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32号)、《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矿大科技字〔2021〕3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现对“一种基于乙烯还原剂的低温SCR脱硝工艺”和“一种利用赤泥固废实现中药废渣能源化利用的系统”专利权许可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1:一种基于乙烯还原剂的低温SCR脱硝工艺(专利号:ZL201911219355.9,专利授权日:2021年3月16日,主要发明人:刘方),专利名称2:一种利用赤泥固废实现中药废渣能源化利用的系统(专利号:ZL201922267205.7,专利授权日:2020年10月09日,主要发明人:刘方)转化方式:许可,受让方1:江苏预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价(合同金额):61.2万元,转让净收益:47万元,转让收益取得时间:2021年11月12日;受让方2:徐州汉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价(合同金额):39.1万元,转让净收益:30万元,转让收益取得时间:2021年11月11日。
现金奖励总金额:73万元。奖励人员姓名及现金奖励分配额度:刘方(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成果贡献专利研发工作牵头人)30万元,杨丽(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成果贡献专利研发重要参与者)43万元。现金奖励发放时间:2022年2月。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8日止。如有意见,应于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异议应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谷雨
联系电话:0516-8359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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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