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54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3名):
1.信息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2.信息中心网络基础环境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3.信息中心网络业务系统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4.政策局法规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5.财务局局秘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6.财务局预算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7.财务局机关财务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8.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9.国际合作局欧洲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0.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1.人事局局秘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2.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综合秘书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3.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审计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 参与政策调研,协助处长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 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41名):
1. 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分析与方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 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动力学与控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 数学物理科学部天文科学处基本天文与技术方法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 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凝聚态物理(非电子态)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5. 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核物理与核技术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6. 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7.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化学成像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8.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五处化学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9. 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五处能源与生物化工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0. 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二处林学与草地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1. 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动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2. 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3.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一处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4.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构造地质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5.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同位素地球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6.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土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7.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环境地球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8. 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四处海洋系统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9.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一处矿业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0.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四处结构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1.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四处岩土与基础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2. 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3.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信息获取与处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4.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网络与安全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5.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自动化控制理论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6. 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二处工商管理学科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7. 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经济科学学科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8. 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9.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消化/内分泌/眼科/口腔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2名;
30.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神经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1.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五处生物医学工程/影像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2.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创伤/烧伤/整形/急重症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3.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3名;
34.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八处预防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5.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九处药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6. 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3名。
岗位职责:
1. 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 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其中,人事局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基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基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学校有关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 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学校发给,聘用期间在基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 享受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基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我校聘用者受聘期间的在京住房、往返交通等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校内报名安排
请有关单位根据基金委岗位要求组织推荐优秀教师报名,通过基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和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申请表》(网址:http://hr.nsfc.gov.cn),于2018年11月2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自然办,由科研院统一办理申请表审核及盖章事宜。
六、咨询方式
基金委人事局干部处:010-62327960
基金委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科研院自然办:0516-83590165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启事.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