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校务会议纪要》(2017第8号)精神,现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征集科技成果,用于对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认缴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源及要求
来源:全校在职教职工、科研团队;
要求:中国矿业大学为独立权属人且未形成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以已鉴定成果为准);
数量:一项或多项(以评估价格达600万元为准)。
二、奖励措施
对选中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列入2017年高水平成果奖励序列。
三、相关要求
1、请于4月10日前提交已鉴定成果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1份至行健楼C306室;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成果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达标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完成作价投资;
3、科技成果转化后,成果完成(团队)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对该成果进行转移转化。
联系人:赖伟,8359016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