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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8-03-21 发布人:张长旭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度徐州市软科学研究聚焦加快推进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科技、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组织开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及针对性问题的决策咨询研究,为我市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与实践借鉴。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主要支持基于我市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经济科技一体化发展,开展的实证分析类项目。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一定数量研究样本、典型性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调研任务,同时调研成果被采纳借鉴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项目需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3.科技情报研究项目,须围绕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新趋势,重点依托对相关科技文献、知识产权等科技信息的分析,提出产业技术发展可借鉴的研究报告。

4.项目初步研究报告应为对数据和案例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基础上,提出的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与措施。项目最终研究报告须在项目立项半年内完成。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科研院审查、盖章并推荐。

2.鼓励高校院所与政府部门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3.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指南确定选题,根据前期研究基础,形成初步研究报告,市科技局通过专家咨询方式予以评审,择优立项支持。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2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研究报告质量较好的项目(占项目总量的20%左右)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4.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kjjh.xsti.net/)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其中,项目初步研究报告必须作为附件上传。

2. 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3.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于2018328日开网,2018419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423日—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8385242083852410  联系人:韩传武葛 鹏

申报联系人:张长旭  贺 琳   83590161

附件1 (软科学研究)指南.docx

附件2 软科学初步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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