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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6-23 发布人:厉伟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16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煤协会科技〔201674号)要求,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标准化改革创新原则。鼓励标准制定与煤炭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优化标准体系结构,从源头上提升煤炭领域标准质量和水平。

二、征集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关于“2016年将全面开展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的要求,本次征集不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提出基础通用、与强标配套的项目,减少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数,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

1.列入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科技规划、煤炭工业重大专项等国家支持发展的重要标准;

2.《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的节能减排、基本公共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

3.煤炭资源评价与综合利用、煤炭采掘与洗选加工重大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与职业病防治、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与应急救援、煤炭行业化解产能等标准项目。其中化解产能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环保产品和装备、安全生产和产品9个类型进行遴选和申报。

4.采用ISOIEC等国际标准,或国际国内统筹推进的标准;

5.基础术语、图形符号、统计方法、分类编码等标准,通用方法、通用技术和通用管理(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跨行业跨领域使用的基础件、原材料、设备等产品标准,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标准。

6.经复审确认的修订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请于629前将标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到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并注明所申报的技术归口的标委会和分标委会;电子版发送至:liweioffice@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表(简表)(附件1)、项目建议书(附件2)和标准草案

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

(三)如果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涉及或可能涉及专利,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附件3)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和专利实施许可等材料,并在项目建议书的备注栏中重点申明。


四、联系方式:

1.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化工分院

联 系 人:罗陨飞、连进京

联系电话:010-84262762

2.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单位:煤科总院上海研究院

联 系 人:陶峥

联系电话:021-64388570

3.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单位: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

联 系 人:张延寿、丁佩英

联系电话:024-24117656

4.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联 系 人:郑厚发、崔丽琼、杨扬

联系电话:010-64463367


校内联系人:厉伟
    联系电话: 83590165  
        E-mail
liweioffice@163.com

附件:1.2016标准项目建议表(简表)-中国矿业大学.doc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3.《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