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11号),确保实现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到年末总体执行进度目标,现将2015年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的经费执行进度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中的数据截止11月26日,暂付款(借款)不作为实际支出。
请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积极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和经费预算抓紧执行经费,在12月20日前经费执行率超95%,在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届时经费执行不达标的项目,学校将统一回收剩余经费。
其他类别的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参照本通知有关要求。
附件:
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