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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徐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104号

2020-05-14 发布人:杨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市监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徐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和专利领航企业、专利小巨人企业的通知》([2020]78号)精神,2020年度徐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展,具体文件见附件。我校可申报项目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与重点

项目支持的技术领域属于《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86号)中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范围,重点支持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等我市优先发展的4大千亿级产业集群。

优先支持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

二、申报主体

徐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采取联合申报模式,即徐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包括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及技术中心),联合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共同申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条件

重点考察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高校、科研院所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8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2.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1名(含)以上人员经过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优先支持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企业;

4.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参与实施过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的优先支持。

5.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的企业、科研院所,不得作为第一申报主体参加2020年申报,也不得作为合作单位参加申报;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的高校,不得以同一院系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或者合作单位参加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参与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1. 校内申报以二级单位推荐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文件申报条件,积极遴选组织申报,每单位限申报1项

2. 拟申报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yangyang@cumt.edu.cn;

3. 申报项目按照文件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8日前送至行健楼C3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yang@cumt.edu.cn

 

联系人:杨杨,83590172

        赖伟,8359016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14日